为大力推进减证便民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经研究,我中心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为在穗较偏远地区申办单位开通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办理邮寄服务,接受申办单位材料受理和证件发放邮寄服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办条件
单位所在地距离我办证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10公里以上的申办单位(符合条件的申办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其他单位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办理流程
申请开通此项服务的申办单位,须填报《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办理邮寄服务申请表》(附件2)。经批准同意后,我办证中心将及时向各申请单位反馈,并开通邮寄办证服务。
三、注意事项
1.开通邮寄服务后,网上申报团组时,请务必勾选取证方式,无勾选取证方式者,我办证中心将默认为“自取”。一旦勾选邮寄取证方式,系统将不能更改,请各有关申办单位谨慎勾选。
2.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为重要身份证明文件,建议开通邮寄服务的申办单位邮寄有关材料或证件时,优先选择中国邮政(EMS)速递服务。
3.证件办结日即邮寄发放日,市区内邮政速递通常为次日送达,使用邮寄服务时请关注邮寄送达时间,以免影响行程。
特此公告。
附件:1.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名录
2.开通邮寄申请表
广东省因公赴港澳人员办证中心
2019年10月15日
请点击下载:附件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