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秘书处: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化、安全保密、信访、财务及资产管理等机关行政事务和日常运转工作。
综合处:承担统筹协调全省涉港澳相关工作。
经济处:承担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的组织筹备,以及经济领域本省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官方交往、因公往来、交流合作工作。
社会发展处:承担协调推动粤港澳青少年交流合作,以及社会民生领域本省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官方交往、因公往来、交流合作工作。
协调处:承担协调推动有关重要事项,以及司法领域本省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官方交往、因公往来、交流合作工作。
联络管理处(因公赴港澳管理处):承担粤港、粤澳高层互访以及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的联络、礼宾工作;承担指导和管理全省因公赴港澳相关事务。
机关党委(干部处):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干部人事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
直属事业单位:
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中心(省因公赴港澳人员办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