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青年服务团计划”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2010/2011年施政报告中青年发展纲领下提出设立的项目,主要内容是资助香港18—29岁的高中毕业生、大专生及在职青年到内地贫困地区提供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服务6—12个月,以通过帮助有需要的内地同胞,使香港青年借学习、训练和服务的机会,锻炼其意志、发展其潜能。
2011年,在国务院港澳办的支持和协调下,“香港青年服务团计划”以香港特区政府、国务院港澳办、团中央联合举办项目的名义,选择我省韶关市作为在内地实施的首选地。自2011年9月至2013年7月,该项目已在韶关市开展了3期,共有36人参加支教服务。2013年8月,我省梅州市被增加为该计划的第二个支教服务点。2013年9月,港方招募的第4期香港青年服务团团员共18人已在韶关、梅州市开展服务。其中10人在韶关市的花坪实验学校、犁市镇中心小学、沙溪镇中心小学和沙溪中学等4所学校支教,2人在市健康教育所服务;6人在梅州市丙村镇中心小学、雁洋镇中心小学和松南中学等3所学校支教。18人中有15人服务期为一个学期(至2014年1月),3人服务期为一年。
在国务院港澳办的指导下,省港澳办、团省委,以及韶关市政府和梅州市政府积极配合推动项目的开展。项目实施以来,香港青年通过支教服务,加深了对国情和内地的了解,对进一步推广义务工作精神、增强粤东、粤北山区中小学师资力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各方面均予好评,也为今后更广泛深入推进项目实施积累了经验。
下一步,项目将在以支教为主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如服务团团员在韶关市健康教育所提供义工服务,向区内居民、学生、病人等提供健康教育、参与制订卫生节日咨询活动、为各类卫生知识培训活动设计教材并担任讲师等,使服务团团员能够充分发挥青年人的热情和创意,契合服务团“青年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