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和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对合作区纳入清单管理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管理办法》共十二条,明确了适用对象、适用条件、高端和紧缺人才范围、办理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政策溯至2021年1月1日。
《管理办法》明确,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要包括3类人才:一是在某一领域或专业处于领先水平,作出突出贡献且得到社会认可的高端人才;二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合作区收入达到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端人才;三是符合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要求的紧缺人才。
据了解,《管理办法》从市场认可标准和专业、社会认可标准两个维度,设置高端人才评价指标。其中,市场认可标准以薪酬水平为主要评价指标;专业、社会认可标准将由合作区执委会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