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
批复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批复强调,立足东莞对台交流合作基础和粤港澳大湾区资源禀赋,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深入推进要素开放和制度开放,充分发挥台胞台企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探索新模式、优化台胞台企发展环境。
东莞作为祖国大陆台商投资最为密集的地区之一,台资企业的数量、投资额均居全国前列,全市累计批准的台资企业超过一万家,历年累计实际利用台资超200亿美元。经过多年发展,东莞集聚了约5万名台胞,5700多名台籍学生在东莞生活、就读。东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业中心、“双万”城市,拥有万亿级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千亿级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与台湾地区高端制造优势产业的融合度、契合度高。
批复明确了四大定位,分别是打造两岸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高地、社会人文交流的新枢纽、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交流合作的新平台,并强调要引导台胞台企携手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共建两岸交流合作美好家园,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等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当前,东莞正积极携手台胞台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加快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科创制造强市,立足产业、区位、人文等基础优势不断深化强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在率先探索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新路径上具备扎实基础、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