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18日出台5项措施,从资金及银行产品和服务方面,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发展与转型升级,协助它们开拓新业务与市场。
金管局介绍,5项措施包括:释放银行资本便利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预留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推出更多协助中小企业转型的信贷产品及服务;增加更多“部分还本”安排选项;投放足够人手和资源,尽早落实“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的优化措施。
在释放银行资本方面,金管局将逆周期缓冲资本比率由1%下调至0.5%,并允许银行提早实施《巴塞尔协议Ⅲ》下对中小企业贷款较优惠的资本要求。
金管局称,16家活跃于中小企业贷款的银行,已经在其贷款组合中预留总共超过3700亿港元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便利中小企业客户获得所需融资,以应对多变的经营环境。银行也会根据中小企业的需要和发展,定期检视和考虑增加专项资金的规模。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16日在发表其任期内第三份施政报告时表示,允许“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的借款企业就现有及新造贷款申请最多12个月“还息不还本”,并将八成和九成信贷担保产品的最长贷款担保期分别延长至10年和8年,同时向两种担保产品下的新造贷款提供“部分本金还款”选项。
金管局此前表示,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会与贷款机构跟进这些新措施的执行细节,目标在今年11月内落实各项新措施,以减轻借款企业还款负担,协助它们应对经济转型期的挑战。
据了解,自金管局今年3月联同“银行业中小企贷款协调机制”推出9项支持中小企业措施以来,共有20000家中小企业受惠,涉及信贷额度超过440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