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整合原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中心、广东省因公赴港澳人员办证中心,设立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中心(广东省因公赴港澳人员办证中心),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管理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促进粤港澳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民间交流合作;承办全省因公往来港澳人员通行证的制作、签发和销毁等工作,指导全省各授权办证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指导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