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疑难案件办理、重大行政与民商事案件起诉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4月28日上午,市委台港澳办举行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续签仪式,谢春四级调研员分别与广东出右律师事务所、广东腾锐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的代表签约,并与律所代表座谈。
座谈会上,谢春充分肯定了三家律所去年为我办和台港澳同胞提供的法律服务,结合我市台港澳工作实际提出“五要”建议:一是要积极创新,突破传统固有思维,创新服务模式,尤其在莞台法律服务互联互通、台港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方面,要善用优势,整合资源,加强专题分析研判;二是要用活平台,充分用好市台商协会、市外商协会等平台,将台企“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抓细抓实,体现东莞温度和特色;将台港澳企业在莞常见的法律个案在自媒体上宣导,提升台港澳企业家法治意识;三是要拓展领域,主动加强与港澳籍律师的交流合作,推动合伙联营,协助引进港澳籍律师专才,将法律服务领域扩大到我市港澳企业;四是要加大力度,要将为台港澳企业服务作为打造律所品牌、树立标杆效应的重要抓手,主动增强法律服务意识,加大法律服务广度、深度和力度,推动律所品牌深入人心;五是要强化操守,严格执行政府法律顾问的相关纪律,强化职业操守,增强服务意识,自觉维护顾问单位的形象,并在助力依法行政上发挥积极作用。
多年来,我办严格依据聘请政府常年法律顾问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台港澳工作和日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严挑细选在莞台港澳有资源、棘手问题有经验、历史遗留问题有专长的上述三家律所作为我办法律顾问,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方优势,持续为台港澳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