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粤港合作第十七次工作会议在香港举行,招玉芳副省长与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林瑞麟司长共同主持会议。双方总结了去年以来粤港合作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共同商定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并签署了《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2年重点工作安排》。
会议认为,2011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开局之年,也是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实施的关键之年。粤港双方围绕实施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访港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合作内容,促进两地在经济、社会、民生等各领域合作更加紧密和富有成效。特别是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1年重点工作基本完成,推动粤港各领域合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落实CEPA及服务业先行先试政策成效明显。CEPA补充协议八正式签署,其中有6项政策措施在广东先行先试。广州和佛山电子口岸通过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去年交易货物总额平均每季度增长65%;去年广东赴香港游客1984.5万人次、增长25.91%;个体工商户和标准认证等领域都有新进展。
二是金融业合作稳步推进。港资银行异地支行发展迅猛,东亚、汇丰、恒生等5家港资银行在广东设立21家异地支行;截至去年11月,港资银行在粤设立营业性机构109家,总资产达2460亿元,全省累计发生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6万多笔,总金额8705亿元,占全国结算总量30%以上。
三是经贸合作深入发展。去年广东先后出台了支持外经贸企业转型升级和稳定发展的30条政策措施,帮助港资企业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实现稳定发展;去年1-11月粤港进出口贸易额(含转口)达4799.9亿美元、增长16.8%。
此外,广深港高速铁路广州南站至深圳北站段正式通车运营,港珠澳大桥等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前海、南沙开发建设进展顺利,医疗卫生、养老等社会民生领域的合作有了明显推进。
会议期间,招玉芳副省长与林瑞麟司长代表粤港签署了《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2年重点工作安排》。下一阶段,粤港双方将按照工作安排,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落实CEPA和服务业先行先试政策措施。二是深化金融业合作。三是推进港资企业转型升级及科技创新。四是推进社会民生领域的合作。五是抓好深圳前海、广州南沙,及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速铁路等重点合作区域及项目建设。
会后,双方共同举行了与媒体记者见面会,就落实CEPA补充协议八及服务业对港开放先行先试政策,以及如何帮扶港资企业应对挑战实现稳定发展等媒体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国务院港澳办相关负责同志,粤港双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