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开场白发言中,黄华华赋诗一首:
“东方明珠不夜城,鳞次栉比高楼群。购物天堂好去处,海景山色美风情。连通四海自由港,全球金融一中心。‘一国两制’探新路,振兴中华大家庭。”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粤港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是共同编制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2011年重点工作,从国家战略层面推动粤港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二是经贸投资合作再上新台阶。上半年,广东对港进出口总值931.6亿美元,同比增长41.5%;来自香港的直接投资项目2466宗,实际投资69.3亿美元,增长17.3%,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63.6%。三是实施CEPA及服务业在广东先行先试政策成效显著。截止6月底,累计发生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40,606笔,金额5341.07亿元;港铁公司独资建设、运营管理的深圳地铁4号线已全线开通;旅游、个体工商户等合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四是支持港资企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合作取得新成效。粤港共同举办第三届“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博览会”,参展企业超过1000家,总成交额577.1亿元。五是前海、南沙等重点合作区建设加快发展。六是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及通关便利化合作加快推进。七是教育、医疗、环保等社会民生领域合作继续加强。此外,粤港在民间交流等领域的合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会议强调,中央对新时期的粤港合作大力支持、寄予厚望。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支持粤港澳深化区域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从“建设中华民族的共同家园”的高度出发,提出支持港澳巩固提升竞争优势和培育新兴产业、深化内地与港澳经济合作,要求粤港澳三地联手“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自去年签署实施以来进展顺利,开启了“一国两制”下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新篇章。这些为新时期的粤港合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会议提出,面对新形势、新机遇,粤港双方应以更加积极务实的态度,进一步提升合作层次,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容,全面构建粤港紧密合作、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粤港合作的重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珠三角《规划纲要》和《粤港合作框架协议》。
会议明确,下一步粤港双方将重点推进七方面合作。一是着力推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等重点合作区建设。二是深化服务业合作。深入实施CEPA和先行先试,推动金融、医疗服务、旅游、教育培训、专业服务、现代物流、会展等领域的合作。三是加强先进制造业合作。支持在粤港资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深入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促进企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四是加快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速铁路、深港西部快速轨道等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口岸通关便利化。五是深化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产业、食品安全、应急和养老等社会民生领域合作。六是加大共建大珠三角优质生活圈力度。大力推进广东岭南通与香港八达通互联互通等工作。七是进一步完善粤港合作机制,提升粤港合作机制化水平。
会后,粤港双方签署了《粤港知识产权合作协议(2011—2012)》、《关于穗港合作推进南沙新区发展意向书》、《关于建立粤港两地跨境电信网络严重故障应急通报机制的安排》、《粤港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协议》和《岭南通。八达通联名卡发行合作框架协议》共5份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