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作为国家批复的唯一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根据国家的授权,大胆进行法治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在前海选择适用香港法律之路,着力打造对标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前海适用香港法律案件全流程打通
近日,香港东亚银行收到了前海法院调解后深圳两家公司分期偿还的首笔欠款。这是前海法院适用香港法裁判的首宗案件。主审法官彭亮介绍说,本案各方当事人在涉案融资租赁协议中约定适用香港法。通过前海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平台,在港籍调解员主持下,当事人适用香港法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采纳香港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确认本案调解协议的事项不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法院对本案调解协议予以确认。”记者了解到,随着第一宗适用香港法律案件的顺利执行,前海法院从立案、裁判、到执行,打通了适用香港法处理案件的全部流程。
目前,在前海注册的香港企业4000多家。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所作的专项调查显示,香港人在前海营商最关注法治环境。75.29%的企业表示,在投资前海时,最看重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关于适用香港法律的作用问题,81.69%的企业认为,适用香港法律是增强港人、港资、港企投资前海信心的保障。
2016年,前海法院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58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59%,占受理民商事案件总数的61.15%,其中涉港案件1211件,占受理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6.81%。目前,前海法院受理的选择适用域外法的案件30件,除部分撤诉外,在审案件26宗。案件当事人绝大部分选择适用香港法律。前海法院适用香港法裁判案件全流程的打通,提高了前海区际、国际司法公信力,增加了香港籍、外籍当事人在前海投资创业的法治信心。
前海仲裁:国际化程度全国最高
深圳国际仲裁院是在前海设立的全国第一家按法定机构模式治理的仲裁机构,也是全国唯一的以国际化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构。成立之初,深圳国际仲裁院充分考虑了香港元素:11名理事中超过三分之一来自香港和海外。境外仲裁员353名,来自50个国家和地区,国际化程度最高,实现了仲裁院由粤港共同建设、共同面向世界的目标。
深圳国际仲裁院不断推动机制创新: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设立中国自贸区合作联盟,设立华南海事物流仲裁中心、高科技和知识产权仲裁中心、金融仲裁中心。成立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开展粤港澳三地专业调解员联合培训和资格互认,逐步构建起多元化国际化的纠纷仲裁和调解机制。深圳国际仲裁院发布的2016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联合国贸法会仲裁规则指引》,让《联合国贸法会仲裁规则》首次在中国落地。
廉洁成就前海
前海以深港合作为使命,积极借鉴香港廉政监督模式,有效整合纪检监察资源,提升廉政监督效能,设立前海廉政监督局。前海廉政监督局以建设“廉洁示范区”为目标,系统整合反腐职能,优化监督资源配置,集合了纪检、监察、公安的经济侦查、审计等多种监督力量,按照“条条派驻、块块统筹”的原则,在监督方式、监督手段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对前海土地出让、工程建设、产业扶持、金融服务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实行嵌入式监督,为前海开发建设事业的加速推进提供保障。
联营律师所占全国三分之二
前海积极推动落实粤港律所联营政策,争当粤港律所联营的试验田、排头兵。截至目前,前海已有律师事务所分所23家。目前,全国已经设立的9家粤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中,有6家在前海。其中,设立在前海企业公馆的华商林李黎联营律师事务所,是全国首个粤港联营律所。联营律师事务所集中入驻前海,为内地和香港企业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提供法律服务,为香港法律服务业在内地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此外,美国布林克斯律师事务所也将落户前海,成为广东省自贸区内首家吸引外资律师申请驻华代表处的地区。
2015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前海设立中国涉港澳台和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最高法涉港澳台和外国法查明研究基地、最高院涉港澳台和外国法查明基地。“一中心两基地”是目前唯一的国家级的法律查明基地,填补了国内域外法律查明机制的空白。去年,前海首批设立了广东公标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和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两家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此举可及时缓解我市处理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事实查明的技术需求,显著提高纠纷调解机构和仲裁机构案件办理效率。